2005年6月28至29日,全国工程咨询工作会议在广东省广州市举行。会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和中国工程咨询协会主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工程咨询协会承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计委)、工程咨询协会,国务院有关部门,有关中央管理企业,中国工程咨询协会石化分会、各行业专业委员会均派人参加了会议,参会人数达208人。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法规处罗国三处长、孙志诚副处长、中咨协会李洪勋常务副会长、芮光雨副会长和有关业务部门的领导参加了会议。我省发改委张文洋副主任科员,省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林明洙等三位同志参加了会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投资司法规处罗国三处长在会上强调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及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并提出要求。会上中咨协会芮光雨副会长解读了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许可事项;中咨协会邱全宁副秘书长讲解了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认定许可事项;中咨协会业务协调部刘运萍主任介绍了贯彻《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9号)的实施指南、《中国工程咨询业务管理系统》软件结构和主要内容;业务协调部陈杰副处长介绍《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发改投资[2005]983号) 的主要内容和精神、《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实施指南》及演示《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管理软件》。会议期间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咨协会对与会代表提出的问题做了解答。 关于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管理问题。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规定,原由省、市、自治区管理的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质认定工作改由国家发改委管理,以后甲、乙、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工作均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为初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协助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上述基础性工作。预备甲、乙级,临时甲、乙级,丙级单位,年内重新报批。已取得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重新认定时间安排在明年进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由国家发改委负责,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发改委为初审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程咨询协会协助同级发展改革部门进行上述基础性工作。 最后中咨协会李洪勋常务副会长就2005年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和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工作进行了部署。 1.注册师的注册申报定于2005年7月7日开始,到7月底申报结束。7月末到8月,初审单位对申报进行合规性审查。8月末报国家发改委进行专家评审和终审。 2.单位资格认定分二类两阶段进行。第一类为国家发展改革委23号公告规定的证书有效期到今年年末的预备甲、乙级,临时甲、乙级,丙级和初次申请(新申请)的单位,时间原定今年8月31日前申报,现因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注册时间关系,推迟到10月31日之前申报。第二类为已经取得甲、乙级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且证书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时间安排在明年进行,其具体时间国家发改委会另行公告。 会议要求,各省协会在工作量大、时间紧、难度大的情况下,一要摆正位置,二要掌握好政策,三要做好工作,协助发改委把两项行政许可事项做好,不能有误,大家回去后要抓紧时间布署,领导要充分重视,按有关程序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