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
皖咨协字[2007]005号
关于2006年安徽省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
资格申报工作的培训通知
各有关工程咨询单位:
根据《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认定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以下简称29号令)和2005年第23号公告,2006年第 91 号公告的有关规定,为协助安徽省发改委做好我省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和初审工作,经委领导同意,我协会定于2007年2月13日(星期二)如召开第二批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的培训会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 容:
1.学习、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第29号令;
2.部署本次工程咨询单位资格申报工作;
3.介绍及演示"中国工程咨询业务管理系统"。
二、参加对象:
凡隶属地方或经改制重组由中央转为地方或无主管的,取得国家发改委颁发的甲、乙级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单位,及符合申请升级或扩大专业和服务范围的单位。请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或具体操作人员参加。
三、地 点:
合肥市庐江路111号新纪大厦二楼会议室
四、报到和培训时间:
报到时间:2007年2月12日下午3:00以后在新世纪大厦。
培训时间:2007年2月13日(星期二)一天。
上午:8:30-11:30省发改委、协会领导讲话、学习文件、布置工作;
下午:13:30-16:30 计算机演示、讨论。
五、费 用:
培训费1000元/人。宿费自理,住宿标准为180元/间,如需住宿,请提前电告,以便预订。
六、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 螘群、凌玲
电话: 0551-2628496 传 真:2628496
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
2007年2月5日
抄报:省发改委
回 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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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请各单位在2月9日前将回执传真给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