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质申报材料补充通知
各申报单位:
为做好这次我省工程咨询单位资质申报工作,规范申报程序,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请各申报单位在申报材料的同时,提交下列原件,以供核查。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在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
3、在编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
4、咨询业绩的合同或委托函
5、自有或租赁办公用房证明
6、原工程咨询资格证书
安徽省工程咨询协会
二○○七年三月十二日